一、基本職能
(一)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辦公室是學校民族教育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
(二)根據黨和國家關于民族教育的精神,在學校黨政領導下,全面協調學校民族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根據學校工作實際,負責協調學校相關單位有關民族政策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維護學校穩定發展,促進民族團結。
(四)負責組織起草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有關的計劃、報告、總結及規章制度。
(五)負責學校有關民族教育信息的采集、反饋、調研、上報和統計編寫工作。
(六)負責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有關檔案的歸檔、整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校內各少數民族師生的重大節慶活動。
(八)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科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等招生計劃爭取工作。
(九)負責少數民族獎、助學金的評定工作。
(十)負責做好上級單位和學校黨政決定實施的相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二、工作創新及對外拓展職能
(一)加強與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省教育廳的聯系,主動匯報工作、溝通情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擴大民族班、預科班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規模。
(二)拓展與國家民委教育科技司、省委統戰部、省民委、省體育局以及中西部十二省區教育廳民族教育部門的聯系,爭取中央、省上民族師資和其它培訓項目,為學校發展爭取財力支持和項目支持。
(三)加強學校與兄弟院校和民族地區的交流合作,拓展民族教育實驗區規模,加強學校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服務能力。
(四)堅持組織理論學習,圍繞學校工作中心任務,增強問題研究意識,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破解民族教育發展難題,積極探索民族教育管理和民族教育實驗區建設的新模式。